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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开始实施)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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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海山律师编辑)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8-24 10:47:21 阅读: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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