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500万如何判刑?
尹海山律师
之所以把500万特别拿出来讲,是因为涉案达到500万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是一个量刑升级的台阶。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的规定,嫌疑人如果被法院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金额达到500万以上,如果没有法定的从轻情节,那么面临的刑期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
这里要把两种情况给当事人分开讲一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涉及的非吸案件被认为是“个人犯罪”,那么涉案金额100万以上(也包括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已经符合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的标准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涉及的案件被认定为“单位犯罪”,那么涉案金额要达到500万以上,(或者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才能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认定标准相差5倍之多。区别甚大,这也是律师进行辩护时需要把握的一个点。
绝大多数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只要是在某单位(公司)内从事工作(比如做业务员、会计),就肯定会被认定为“单位犯罪”,按照“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来认定,事实上并非如此,
根据我国刑事司法解释,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所以如果是在这样的企业中工作那么是不会被按照“单位犯罪”来认定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审判实践中,一家公司如果从成立开始,大部分业务是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那就非常有可能会被否定“单位人格”而作为“个人犯罪”对待。在该公司工作的涉案人员的量刑标准也就只能按照“个人犯罪”“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