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海山律师
当前位置: > 刑事百科 >
我国《刑法》规定的12种毒品犯罪及其量刑概况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5-31 09:44 阅读:
 
我国《刑法》规定的12种毒品犯罪及其量刑概况
 
一、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有以下12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此四种犯罪系选择性罪名,即只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其中行为之一就构成犯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选择性罪名)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选择性罪名)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选择性罪名)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各种毒品犯罪的定义及量刑法则。
 
  (一)走私毒品罪
  
  1.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对走私毒品分别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刑罚:
  
  (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4.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刑事责任:
  
  (1)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挽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处刑、拘役或者管理,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1.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
  
  2.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48条之规定:
 
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为其进行窝藏或者帮助掩盖其罪行,以逃避刑罚处罚的行为。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窝藏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赃,而为毒品犯罪分子藏匿、转移、隐瞒的行为。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依照《刑法》第349条的规定,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1.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国(边)境,数量较大的行为。
  
  2.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依照《刑法》第350条之规定,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1.所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数量较大的行为。
  
  2.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1)依照《刑法》第350之规定,犯买卖制毒物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同一规定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或予以罚款。
  
  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中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分类:
 
一类:(1)麻黄素(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1—苯基—2—丙酮(4)苯乙酸(5)胡椒醛(6)黄樟脑(7)异黄樟脑(8)醋酸酐
  
  二类:(9)三氯甲烷(10)甲苯(11)乙醚(12)丙酮(13)甲基乙基酮(14)邻氨基苯甲酸(15)N—乙酰邻氨基苯酸(16)麦角酸(17)麦角胺(18)麦角新碱(19)哌啶(20)高锰酸钾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理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召集、收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相关案例

查看更多内容

本站相关案例及文章

我国《刑法》规定的12种毒品犯罪及其量刑概况司法解释

查看更多内容
上一篇:精神药品目录(一类、二类)
下一篇:走私毒品罪如何量刑?
相关文章
尹海山律师

友情链接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3层1301室(南外滩 靠近董家渡路)电话:18616344909 EMAIL:86054476@qq.com
Copyright 2015-2022 上海辩护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4137号-1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86-163-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