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高法申诉(审)〔2013〕5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申诉审查庭,海事法院立案庭,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监庭,各区县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
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修订下发了新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但本市法院在再审审查工作实践中仍有不解并出现疏漏等情形。为此,我们在前期下发了指南之一《立案受理篇》、之二《审查工作篇》的基础上,再对再审审查文书制作中须掌握的基本要求以及容易发生差错的细节等要点编写成《再审审查工作指南(三)》予以印发,供大家参照适用。大家在实践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送高院申诉审查庭,以便我们适时总结、修改、完善。
附:《上海法院再审审查工作指南(三)》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